114-2_115/04/28校內全民英檢寫作測驗_考試座位查詢

 

一、本學期(114-2)校內全民英檢寫作測驗應試名單:

  • 標竿學院(工程學院、電資學院、管理學院)大一高級班、大二中級班、大二高級班
  • 前述應試名單測驗成績與校內全民英檢口說測驗共同佔修習該課程學期成績 [10%]
二、考試時間:1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10~11:30(約80分鐘)。(含試務說明時間)

三、本次寫作測驗題型為全民英檢(GEPT)中級及中高級混合題型
  • 🔔10:10 考生入場
  • 🔔10:30 考試開始
  • 約 11:30 考試結束(不得提前交卷)
    寫作測驗共含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書信寫作1題) + 第二部分(引導寫作1題),作答時間約1小時
四、考試座位查詢請耐心等候資料存取
*1-1表第一直排第一位,2-2表第二直排第二位,以此類推。
★請輸入學號查詢(英文字母請大寫):


※其他注意事項:

  • 依所安排測驗時間準時應考。測驗中間不休息,不得提早交卷。
  • 當日準時開考準時結束。入場前5分鐘於考試教室外確認座位後迅速入座。
  • 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正本、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證件須放在桌面供身分查驗。
  • 考生如未攜帶有效身分證件可先准予應試,測驗結束後須至試務中心拍照存證。拍照存證考生應於考試隔日下午 5 點前親自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至教務處辦理補驗證手續,未辦理補驗證者成績不予計分。
  • 測驗中鬧鐘(錶)必須取消鬧鈴設定。不得攜帶或使用手機等其他電子裝置(包括智慧型手錶手環、平板電腦等其他可存取筆記或收發資料設備),且必須取消鬧鈴設定關閉電源,依監考人員指示放至指定區域。
  • 不得將袋子、書包、行李、字典、筆記本等非應試用品帶至座位上。個人隨身物品請依監考人員指示放至指定區域。
  • 不可攜帶食物或飲料到試場內。特殊情況考生(如糖尿病),須提供醫療證明。
  • 考生在聽到監考人員指示後,才翻開試卷開始作答。寫作測驗全程以黑色原子筆作答。
  • 監考人員宣布測驗全部結束,考生均務必停筆。待監考人員收回請點答案紙及試卷後,始得離開試場。
  • 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學生於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及全校性會考期間,因病住院(應檢附住院證明)、重大傷病(應檢附急診證明)或因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至遲須於請假之日起二天內辦妥請假手續(須使用學務處之考試假假單),請假經核准者准予補考。寫作測驗補考應於考試結束後的5月5日上午辦理。

*寫作測驗聯絡人:外語中心-郭小姐(分機1173) tongern@mail.ntut.edu.tw / 莊小姐(分機1170)  huiyuchuangchina@mail.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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